基礎器械管理
基礎器械指中常用的器械,如刀、剪、鑷、鉗、鑿拉鉤等,它是一切器械的基礎。
1.器械一律由室負責請領、保管及統一提供使用。
2.室負責常規器械訂購,購置專科特殊器械應由專科提出意見,經與室共同商榷后再購買。
3.建立器械專柜,按專科進行分類放置,專人管理。做到標簽醒目、擺放有序、造賬立冊、賬物相符。專管人員每周清潔整理柜內衛生及物品1次,每半年清點器械1次。
4.器械包按所需進行器械組合,包內設器械物品基數卡,便于清點,避免丟失。
5.擇期器械,術前1天由器械打包護士根據通知單進行準備。特殊器械,須在通知單上注明器械的名稱、規格、型號及配件,必要時術者應親自到室挑選。室應備有一定種類、數量的急診器械包,以滿足急診之需。每個器械包內放化學滅菌指示卡一塊,包外貼化學指示膠帶一條,以判定器械包的滅菌效果。
6.嚴禁將器械拿出室或私自挪于他用或更換。本院醫生、進修、實習醫生不許私自攜帶器械在室使用。
7.器械使用后,應*祛除污跡、血跡,然后烤干、上油。清洗時,注意螺紋、卡齒、隧道等部位,大部件器械應卸開清洗;歸位前,檢查刀、剪、鑿是否銳利,配件是否齊全,軸節是否靈活,咬合是否緊密,螺絲有無松動,防止細小零件及螺絲丟失。
8.器械原則上不外借,確需借用時,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批,并征得室護士長同意后,憑借條外借。原則上借1天。急診器械包外借,于醫務部組織的對外醫療搶救。